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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髮師的錯誤堅持

漫畫家: 廖見河(Riv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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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日期:2009/7/15│ 點閱率:24073
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支援掃街人員在經過菸害防制法規教育訓練後,隨即由各個衛生稽查員分批帶上街頭進行掃街實務訓練。一行人(約十幾位)浩浩蕩蕩向著商店林立的東區前進。

  首先由衛生稽查員示範如何進行口頭宣導及發送禁菸貼紙,之後即由同行隊友演練。

  資訊室陳大光走進一家高級美髮店,向打扮時髦的男性老闆進行宣導並發送禁菸貼紙:「室內公共場所、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、供公眾休閒娛樂消費之室內場所、大專院校之室內場所,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、大眾運輸工具、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處,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;各禁菸場所均須依規定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,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,違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」

  老闆認為禁菸標示會破壞店裡裝璜,堅持只能在牆角處張貼,陳大光告訴老闆:「98年1月11日後,衛生稽查員會來檢查是否有在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,若沒有的話,最高可罰5萬元!」,老闆聽了趕緊乖乖的在大門口張貼禁菸標示。

相關圖片:禁菸貼紙
(在禁菸場所吸菸的話最高罰1萬元,各禁菸場所若不貼禁菸標示的話最高罰5萬元)


第2頁:對於「菸害防制法」新規定掃街活動,支援宣導的不同反應
第4頁:美麗孕婦的快樂淚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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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者:Dennis (2009/7/16 下午 10:39:00)
真的還是很多人…大而化之的叼著根菸出入各種場所

咳咳聲、掩面遠避等“暗示”都沒用,只有直接講才有用

http://www.plurk.com/dennis919696/invite

回應者:rock (2009/7/16 下午 02:41:00)
應該大刀闊斧將菸品從台灣消失,禁止菸品買賣,這不就得了。

回應者: (2009/7/16 上午 11:55:00)
騎摩托車邊抽菸也很討厭,跟在後面的都活該?沿路吸它們的二手菸?停紅燈時也是...實在臭死了。

回應者:Vicky (2009/7/16 上午 11:17:00)
討厭吸二手煙~要抽菸滾回家裡抽啦~支持所有場所全面禁煙~每包菸漲到1000元以上~檢舉獎金10000元以上~推廣無菸環境~老菸槍走開~要得肺癌自己得~不要拖累其他人>.<

回應者:芭樂 (2009/7/15 下午 11:37:00)
美容店會有人抽煙嗎? 應該改成「網咖老闆」的錯誤堅持吧?
你們去網咖就知道我說什麼了。
無奈的小老百姓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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